负责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研究;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抓好民办教育管理、协调、指导、监督和民办教育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民办学校和其他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制定民办教育管理及教育教学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中等层次教育招生广告审查、备案;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报批以及外籍教师引进、管理工作;负责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工作;指导对外汉语推广工作;指导推进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和扫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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