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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2018-05-31 【浏览字号: 来源:
    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认定,是衡量区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权威评价和最高认定形式,是体现一个地方教育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标。扎实开展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对于推进教育内涵发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具有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

  2017年4月,国家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后,我市迅速行动,全面部署,整体推进,率先在全省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积极实施“双轮驱动”战略,着力改善办学条件、深入推动内涵发展,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创建自评,确定用2-3年时间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覆盖的创建目标。 

  2018年1月,我市6个县(市、区)向省政府提交了申报材料,申请省级督导评估。3月11日至20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组在我市率先启动省级督导评估认定,并将昌邑市、寿光市、青州市、临朐县作为全省唯一4县(市)上报国家认定。 

  4月16日至17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潍坊作为全国首站、山东唯一的联系点,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专题调研,认为我市在教育投入、办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4个县市已达到或基本达到创建标准。 

  5中旬,国务院教育督导办组成评估组来我市开展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系统试测工作,对我市数据指标和创建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5月15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教育督导决策参考》2018年第9期以“山东潍坊:建立四大机制 推动义务教育迈向优质均衡发展新阶段”为题,将潍坊创建模式上报国务院领导,并转发全国各地进行借鉴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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