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作为,加强合作,适时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
今年年初,诸城市教育局主动联系物价部门,发出了上调收费的公函。通过成本监审,从核定收费项目到确定收费标准,历时三个多月,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诸价字〔2018〕19号),按幼儿园类别提高了收费标准,平均上调80元/生/月,有力地保障了公办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二、广泛调研,细致研究,规范幼儿园收费项目
在认真学习上级幼儿园收费文件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综合考虑办园成本、幼儿园支出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诸城市教育局与物价局深入到4个镇街、4个市直公办幼儿园进行实地调研,依法规范了幼儿园收费项目,保留了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4个项目,维护广大幼儿家长对孩子入园缴费项目的知情权,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
三、合理分担,适当上浮,分级分类上调收费标准
省十佳幼儿园、潍坊市十佳幼儿园和潍坊名园的保教费可在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15%、10%和5%。在省、潍坊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相关文件基础上,诸城市创新思路,增加了县级十佳幼儿园评选项目,其保教费可在潍坊市级示范类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同时,诸城市对寄宿制幼儿园住宿费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各级各类收费公示等也做出了详细要求。这些收费政策的出台,为今后公办幼儿园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