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现有幼儿园126处,在园幼儿16614人,专任教师1335人,其中公办教师232名。以往职称竞聘过程中,公办幼儿园教师与中小学教师统一竞聘,使用《中小学教师岗位竞聘及推荐方案》,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难度大,挫伤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教师队伍稳定。近年来,昌乐县实行幼儿园教师中高级职称评聘单列指标,改变了以往幼儿园教师与中小学教师竞争中评聘难的问题。
一、摸清底数,对症下药
2016年以前,昌乐县幼儿园教师与小学教师统一进行职称评聘。2012-2015年,全县幼儿园教师共评中级职称8人、高级职称1人,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明显不占优势。鉴于此,昌乐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2016年幼儿园教师中级职称评聘单列指标,2017年昌乐县幼儿园教师中、高级职称评聘单列指标,实现了幼儿园教师在学前教育学段内的公平竞争。
二、科学规划,制定政策
根据学前教育工作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昌乐县教育局制定了《昌乐县2017年度幼儿园高中级教师岗位竞聘及推荐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在各镇街区教管办、县直各幼儿园进一步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方案制定上,充分发挥岗位竞聘的导向、激励作用,坚持向一线倾斜、向骨干倾斜、向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淡化论文、论著等因素,同时根据幼儿园工作实际,在创建园所等级、教研水平、经验推广、技能比赛等方面分档记分,并适当拉开分值,更多考虑教师的贡献业绩和学识水平等因素。
三、精心组织,严密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昌乐县教育局抽调专业人员成立竞聘推荐委员会,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6号)要求,严格组织个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学识水平及成果量化、贡献业绩考核、竞聘推荐委员会打分所占比例分别为55%、25%、20%,最后根据指标和排名情况确定拟聘任及推荐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全县幼儿园教师中,2016年评出中级职称11人,2017年评出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13人,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幼儿园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幼儿园教师的职业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