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潍坊市普通高中学生辩论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教育局(公共事业局、教体局),有关直属高中学校:
为丰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习生活,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首届普通高中学生辩论赛的通知》(鲁教基函〔2017〕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举办首届潍坊市普通高中学生辩论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适应新高考和高中综合改革需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锻炼学生的思辩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提升综合素养;引导高中学生学习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社会问题,培养社会责任感。
二、活动主题
担当时代责任,放飞青春梦想。
三、参赛对象
全市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在校学生。
四、活动安排
(一)赛事组织
采取逐级开展、择优选拔的方式,普通高中学校组织班级、学生社团开展经常性的辩论活动,在班级对抗赛的基础上选拔优秀辩手组成校级辩论队;县级教育部门组织开展选拔赛,通过比赛提高学 生辩论水平并选 拔优秀队伍参加市级辩论赛。市级比赛,每支代表队队员须为同一学校在籍在校学生,每队队员(辩手)5 名,同时配指导教师 1 名。辩论赛活动全程以学校为单位开展,不得打乱学校界限组队。市级辩论赛定于 4 月份举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市区及各县市各为一个单位,根据高中学校数量及在籍学生数分配市级参赛队名额:市区 4 支,青州市、昌邑市、高密市、临朐县各 1 支,诸城市、寿光市、安丘市、昌乐县各 2 支。市区高中学校参赛队在市级比赛前组织选拔,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辩题征集
为增强高中学生的参与意识,让更多的学生和教师参与到活动中来, 本活动同时面向 全市普通高中师生征集市级辩论赛辩题。辩题要求语句精炼,题意明确,紧扣活动主题,关注社会热点,聚焦高中生关心的话题,体现高中生的所思所想所盼。优秀辩题将作为市级辩论赛的辩题使用,并对辩题推荐者进行表彰。每县市区推荐辩题不超过 10 个,直属学校每校不超过 4 个,于3 月 10 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报送(直属学校直接报送),报送格式见附件 2。
(三)评审团成员推荐
为推动辩论赛活动开展,从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及相关单位遴选部分优秀指导教师组成评审专家库。要求理论水平高,热爱辩论活动,熟悉辩论赛规则,具有较为丰富的指导学生辩论活动的实战经验,能够胜任市级辩论赛评审工作。市级辩论赛评委将从评审专家库中选择产生,对入选者颁发证书。每县市区推荐人选不超过 5 人,直属学校每校不超过 2 人;以县市区为单位于 3 月10 日前报送(直属学校直接报送),相关表格见附件 3、4。
四、奖励规定
(一)奖项设置。
市级辩论赛设一等奖 4 个,二等奖 4 个,三等奖 8 个,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每场比赛设优秀辩手奖 1 名,全市决赛设最佳辩手奖 1 名。一等奖获奖队伍推荐参加全省比赛。
(二)奖励结果运用。
学生参赛过程和各级奖项均列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记入综合素 质评价档案,在 高校招生中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使用办法。
五、相关要求
(一)县市区教育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动员各普通高中学校及师生广泛参与活动。
(二)普通高中学校要大力支持、精心组织开展活动,通过活动开展,提高学生勇于探索、求真、思辨的创新型学习能力,增强传统文化素养。
(三)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活动开展,加强师资配备,引导组建辩论社团等学生社团,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辩论活动,为学生搭建个性成长、施展才华的舞台。
(四)市级以下活动相关经费自行解决,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各县市请于 3 月 25 日前报送参加市级比赛辩论队信息(附件 5),在全部市级比赛过程中不得更换参赛队员,2 以上无法参赛视为自动放弃。
潍坊市教育局
2018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