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教育局(公共事业局、教体局、文教局、社管局),有关直属学校: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中小学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的研究、指导和评价,科学有效系统地推动相关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潍坊市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潍教办字〔2017〕2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潍坊市推广普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指导团”(以下简称“指导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团的主要职能
1.学习、研究党的十九大报告及国家、省、市关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有关要求。
2.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引导学生传承并践行做人、做事的优秀品质。
3.汇聚社会各方优秀力量,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实施资源共享,合力推进我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深入调研
《潍坊市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施方案(试行)》在县市区、学校落实和创新开展情况,及时撰写调研报告,为深入推进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
4.指导学校、教师有效组织开展基于学校实际且学生喜闻乐见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如成语接龙、诗词创作、传统文化故事会、京剧进校园、“说潍坊、写潍坊、演潍坊、唱潍坊”等活动。
5.向学校推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背必读书目,引导学校和教师科学选择学习内容。改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科教学方法,力求课内外结合,增强教育实效性。
6.整理编写学生终生受用、耳熟能详的成语故事、寓言故事和潍坊地方俗语、民谣等,丰富学生的阅读资源,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使潍坊的本土优秀传统文化入脑入心。
7.通过多种形式在市、县层面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训活动。培训任务主要由指导团成员承担,同时邀请高等院校和全国知名传统文化学者参与。
8.开发潍坊市推广普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站,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网络化共享。
9.举办潍坊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论坛和现场观摩推介活动等,大力推介典型经验,培育传承和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品牌项目。
10.联合潍坊电视台等,每年举办1-2次有影响力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节目,打造成为全国品牌。
11.制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学模范、精品课、名师、“微电影”、标杆学校等评选标准,协助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有关评选活动。
12.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组织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活动。
二、指导团成员组成
指导团由潍坊市教科院课程发展中心薛炳群主任担任团长,聘请有关专家担任总顾问和顾问,成员由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研究、善推广、乐传播的志愿者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指导团成员要树立四个意识,尽心尽力,履职履责,切实为全市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广普及工作发挥智库和生力军作用。
2.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学校要主动加强与指导团的联系,给予积极支持配合,为其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3.2018年5月底前,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相应机构,以加强对本县市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的具体指导和推进,结合县域实际,推动辖区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现知行合一。
附件:潍坊市推广普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指导团成员名单
潍坊市教育局
2018年1月15日
附件
潍坊市推广普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指导团
成员名单
总顾问:毕唐书 山东教育报刊社原总编辑
顾 问:郭铭绪 奎文区政协副主席
周立孟 奎文区教育局原副局长
团 长:薛炳群 潍坊市教科院基础教育课程发展中心主任
副团长:陈良瑞 青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杜纪涛 寒亭区教研室主任
成 员:张国钟 坊子区教育局党委委员
张庆亮 潍坊市创新教育研究院原副书记
贺秋实 潍坊学院讲师
陈艳丽 潍坊市教科院传统文化教研员
杜殿收 潍坊市教科院高中语文教研员
李宏绯 潍坊市教科院初中语文教研员
付 霆 潍坊新华中学校长
孙云霄 奎文区早春园小学副校长
贾美玲 奎文区宝通街小学副校长
韩志亮 潍坊五中原党总支书记
杨世珍 潍坊五中校长
戴淑贞 潍坊八中教师
孙庆森 坊子区实验学校校长
纪凤翔 青州云门书院双语学校校长
徐俭堂 诸城市明诚学校校长
王培杰 高密市井沟镇呼家庄小学校长
赵 磊 潍坊广文中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