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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8-02-01 【浏览字号: 来源: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办、教管中心),有关直属学校:

为切实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保障师生的合法休息权益,保证中小学生度过健康、安全、文明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就2018年我市中小学假期安排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寒暑假期安排

义务教育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暑假时间为8周;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3周,暑假时间为7周。

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放假起止时间由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于12月30日前书面报市教育局备案。全市普通高中和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寒假时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2018年2月3日至3月4日(农历为2017年腊月十八至2018年正月十七),3月5日开学;全市普通高中为2018年2月9日至3月2日(农历为2017年腊月二十四至2018年正月十五),3月3日开学。

暑假时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2018年7月7日-9月2日,9月3日开学;全市普通高中为2018年7月14日-8月31日,9月1日开学。

2018年中小学公共节假日安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学校因故需要调整节假日安排,以及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考和中考等考试而耽误的学生正常上课时间,可按照对等时间进行调整,须至少提前3天按审批权限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调整方案要向社会公布。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均要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和安全检查,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切实做好学期末考试至假期前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假期出行(游)地点、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等。

2.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各中小学校要合理控制假期作业总量,切实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创新假期作业方式,增强作业的开放性、探究性和实践性,提倡布置读书交流、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研学旅行、小课题研究等探究性、实践性的作业。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知行合一,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要加强与社区和家长合作,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假期工作体系。中小学校在假期前要与家长委员会协同组织好家长会等家校沟通活动,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假期生活。各县市区、市直学校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寒假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潍教明电〔2015〕12号)文件要求,组织“我说我的寒假生活”主题征文和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评选,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于2018年3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将组织市级评选。

3.严格规范中小学校假期工作。学校不得占用寒暑假期组织学生军训。各县市区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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