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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01-19 【浏览字号: 来源:

潍坊市教育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市教育系统深入贯彻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不断提升教育系统法治工作水平,为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推进法治能力建设

1.构建法治建设网络。一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教育局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制定了《市教育局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和督导室牵头实施局机关和全市中小学法治建设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组织机构到位,思想认识到位,检查督导到位。二是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多次召开局常务办公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按照市教育局2017年学法计划,采取专家讲法、案例释法、执法科室普法等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学法。制定了《市教育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理论学习安排》,全年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12次。按要求做好机关干部年度网上学法考法网络测试,合格率到100%

2.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一是把法治教育纳入到学校工作的重要日程,做到课程、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五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做到了普法教育“六个一”,即开展一次法律知识主题班会活动,进行一次以学法、守法、用法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邀请法治校长或校外法治辅导员至少做一次法治讲座,组织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开展一次“小手牵大手、学法一起走”活动,举办一次法律知识演讲或法治实践活动。二是开展学法实践活动,2017年,我们组织开展了潍坊市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41名同学脱颖而出,分获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一、二、三等奖。3名同学参加了山东省演讲比赛,获得了1个亚军、2个二等奖。三是全国青少年法治知识大赛再创佳绩。我市有58万中小学生参加了全国第二届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学习和竞赛参与人数稳居全国第一位,竞赛平均成绩位居前列,市教育局荣获全国杰出组织奖四是实施教师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年内,组织2次道德与法治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将法治课程纳入全市所有中小学教师网络培训的必修课,人均培训不少于4课时。

3.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一是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将建设任务目标和路线图,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制定《2017年全市教育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明确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年内,先后出台了《潍坊市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试行)》、《潍坊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意见》、《潍坊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文件并形成行政执法制度汇编。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普通高中办学底线清单和教师职称评审底线清单,建立随机抽查事项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育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有章可依,有章可循。三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采取调查、公示、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强化考核评价监督。一是为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保障依法行政的成效,我局研究制定了《直属单位、机关科室及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将教育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纳入考核管理,作为评优的重要指标。二是制定并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和集体研究制度,梳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学校“三重一大”事项210项、集体研究事项480项,确保监督有序、公开透明。

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我局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教育决策法定程序,多形式多渠道听取公众和社会各界对重大教育决策的意见建议,尤其是对制定中考招生政策、师德考核、规范性文件、教育综合督导方案、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重大决策通过举行听证会、专家咨询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努力推进决策科学、合法、有效。落实行政决策必经程序,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了进一步推动教育决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降低行政决策风险,我局与山东诚公、山东普瑞德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合同,协助我局处理部分法律事务,并为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费用全部纳入年初预算予以保障,严格按照服务合同,履行支付协议。2017年,律师事务所已参与我局规范性文件、政策类文件法制审核14件,并出具律师法制审查函,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等法制审查14件,开展法治讲座2次。

3.建立完善科学决策机制。一是建立协商听证和效能评估两项制度,由第三方承办、利益相关者和专业人士参加的协商听证制度,对涉及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会议、文件委托第三方进行效能评估,为决策提供参考是建立起全覆盖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每学期,委托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县市区和直属学校开展一次满意度调查,从“对子女就学学校办学总体状况、班主任、任课教师、生活服务以及健康成长”等5个维度征求社会和家长意见通过大数据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考核结果作为市政府对县市区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和学校年度考核系数,与校长职级、教师业绩考核挂钩。是建立第三方参与的专业评价制度。对校长职级评价、学业质量监测、高中办学水平评估、机关重点工作项目等专业性强、关注度高的领域,全部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价,确保用专家引领专业,用规则促进公平用评价指导决策。引领学校特色发展。

4.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一是积极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制定《潍坊市教育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统一部门执法权。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年审、注销等工作,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017年又有14人考取行政执法资格证。

5.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梳理教育局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理清职责边界,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履好职、尽好责。二是积极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印发教育局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依法行政监督,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取消审批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审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等许可事项全部纳入事中事后监管范围,通过随机抽查等方式,实施重点监管。

6.优化行政执法流程。一是不断优化行政许可流程,通过编写办事指南、制订办事流程图为群众提供直观、周全服务;通过简化流程、缩短办件时限、逐步实施“互联网+审批”等措施为群众提供简便、快捷服务。二是对教育行政执法流程进行进一步优化,明确岗位职责、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和监督制约措施,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深化服务内涵,提升惠民服务影响力,引入“互联网+惠民服务”理念,设计开发了“惠民服务网络平台”,启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为群众足不出户、方便快捷的提供各类服务。全年办理服务类事项7.5万余件。

7.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一是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做好收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减免政策等信息,加大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公开力度。三是做好家庭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公示工作。通过报纸、电视、杂志、网络等多渠道展开宣传,让广大市民了解相关政策,大力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帮困助学体系,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助学工作,不让一个贫困家庭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8.规范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机制。一是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加强答复工作审查力度。二是推动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将行政诉讼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规则,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9.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一是落实重大决策及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立项管理制度,每年第四季度印发通知向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征集下一年度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建议项目。二是委托第三方召开论证会,就建议项目向县市区、学校及利益相关群体征求意见,并请局法律顾问等相关专家论证完善,经局常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   

11.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一是严格执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潍坊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化、标准化,启用了规范性制发专用流程,将合法性审查作为规范性文件等送签的前置环节。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等的合法性审查,2017年完成了3个政府政策类文件、10个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并在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电子监督平台和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三是规范性文件及目录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按季度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目前,16件继续有效的和2017年7件新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信息全部bet5365首页手机版下载公开。

12.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一是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类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超出有效期、不再适用或上位法做出调整的进行清理核销或修改,对符合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按规定重新确定有效期。2017年,我局共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政府政策类文件35件、部门规范性文件35件。二是针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是否符合“放管服”改革精神、生态文明及环境保护原则以及公平竞争原则等精神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开展全面清理工作。

三、创新制度措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市教育局等3部门重新印发了《潍坊市校园伤害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纠纷处理程序和方法,为有效化解校园矛盾纠纷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明确科室、确定专人负责教育信访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制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2.畅通咨询投诉渠道。一是在市级惠民服务中心基础上,建立了市、县、校三级惠民服务网络,实现惠民服务触角的延伸,目前,全市已建成17个县级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和1917个校级惠民服务站,及时解决群众教育困惑,回应社会关注。二是建立“受理-督办-会商-整改-反馈”的咨询投诉制度,设立8791010咨询投诉热线,建立了网上在线服务和直通校长的短信平台,形成维护学生和家长利益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群众咨询和投诉事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三是实行服务清单和公示回访制度。按照《潍坊市学校惠民服务站惠民服务清单》、《关于推行教育惠民公示牌制度的通知》和《潍坊市教育惠民服务工作三级回访制度》要去,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深化政策法规普及,提高便民、惠民服务水平。

3.加快建立多方共同参与治理制度。一是建立家长委员会制度,让利益相关者参与到对学校的日常评价监督当中。 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优势,帮助学校解答家长疑惑,协调解决学校在办学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二是建立中小学校“法治校长”制度,经过单位推荐、培训、考试等环节选拔聘任786名中小学法治校长,利用法治校长的专业优势,帮助学校开展周边环境治理、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较好效果。

4.强化教育随访督查。一是通过建立违规办学双月通报制度和随机督查制度,对全市中小学校办学行为进行有效监控和指导,使学生学业负担过重问题、学生在校时间过长问题、教师有偿家教等风险点得到及时化解。二是针对社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了中小学冬季取暖、幼儿园规范办学等专项督导,并向各县市区政府反馈督导意见,对存在违规行为学校,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一年来,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教育执法配套机制还不够完善;二是执法培训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还有待加强,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执法案卷归档整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2018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做好执法培训工作,提高依法治教能力;大力推进学校管理法治化进程;继续加强督导检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加大宣传力度,推进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制度化。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教育部门应有的贡献。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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