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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河北省11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13-10-14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部

  9月22日到28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河北省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及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按照教育部与河北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规划,在对河北省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检查组按照《办法》规定,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对11个申报县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审核中有1个县的部分指标未达到要求,依据规定,这个县未能通过本次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

  检查期间,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共检查学校85所,其中,小学47所,初中27所,九年一贯制9所,特教学校2所。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座谈会40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3630份,回收有效问卷3630份。

  检查组对10个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指标达标情况和检查结论

  检查组重点对10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核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河北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10项指标。检查组核查了学校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实验室个数、仪器设备、计算机、图书、教师配备、专任教师学历、高于规定学历教师、在校生巩固率等方面的指标,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下表)。

  河北省10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doc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是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核查结果:10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35至0.59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21至0.50之间(详见下表)。

  河北省10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doc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是通过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的,省级可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河北省在本省实施办法中增加了2项指标,共19项指标。核查结果:10个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90-96分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详见下表)。

  河北省10个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doc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河北省对10个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92%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结合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与河北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检查组还对10个县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检查组认为,10个县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以均衡发展为目标,确定义务教育发展战略规划

  河北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本着新时期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将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教育发展战略的宗旨,作为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

  一是超前谋划,确立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战略。河北省委、省政府在确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战略上,体现了前瞻性和持续性。早在2004年就召开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战略。在2005年省委省政府的意见、2009年省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和2011年省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中,均明确提出了缩小义务教育学校差距、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为全省义务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是落实责任,有力保障发展战略顺利实施。河北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明确作为各级政府的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实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各级政府均成立了领导小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是扎实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2006年以来,省政府先后三次召开现场会或工作会,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安排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去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颁布后,河北省进一步完善标准,明确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以资源共享为策略,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共同发展

  河北省早在新世纪初实现“两基”之后,即开展了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和均衡发展的探索和实践,创造性地探索出一条存量盘活、模式创新的路子。在农村地区,大力推广学区一体化管理模式;在城区,形成了“联合校”、“兼并校”、“建分校”、“新建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种模式”。通过“以强扶弱”,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共同发展。

  一是农村学区一体化。从2005年开始,针对广大农村学校,特别是山区和偏远农村学校校点分散、设施不全、教师专业化水平太低、课程不能开齐开全等问题,以承德市为试点,开展农村学区一体化管理模式改革,在县(市)划分若干学区,以学区为单位整合区域内教育资源,推行规模化、标准化办学,形成学区内经费、师资、设施、装备等办学资源整合、共享、均衡配置。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全省推行了这项改革,要求科学编制学区建设规划,不断健全学区内部管理体制,取消乡(镇)中心校建制,设立学区中心校并附设学区研训室,统筹管理学区内的教育教学工作,形成集办学、管理、研训为一体的管理运行机制。井陉县、鹿泉市将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成了“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帮扶联合体,山海关区由城市龙头学校带动接收的厂企学校和农村学校组成联合校管理共同体,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二是城区“四种模式”。河北省总结石家庄桥西区、邯郸邯山区、丛台区开始进行的“一托二”、“结对子”办学经验,形成了“联合校模式”;总结邯郸市邯山区、丛台区在政府主导下,优质学校跨区兼并薄弱学校,以强扶弱,扩大优质资源的办学形式,形成了“兼并校模式”;总结石家庄桥西区、邯郸市邯山区、丛台区由财政出资、优质学校在城区内异地建立分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做法,形成了“建分校模式”;总结石家庄等地做法,形成“新建校模式”。

  农村学区一体化、城区“四种模式”两种改革,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益探索,不仅为河北全省找到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路径,同时,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启示,2009年邯郸承办了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会。

  (三)以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缩小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差距

  近十年来,河北省紧紧抓住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这一重点,适应新时期义务教育发展需求,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差距。

  一是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适应入学人口的变化,动态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

  二是对照国家有关校舍建设、仪器设备配备有关标准要求,不断修订和完善本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唐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普遍较高。

  三是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新农村卫生校园建设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同时,省内各级安排资金实施了改造农村学校取暖设施工程,从2008年以来,累计投资11.9亿元,使农村学校彻底告别了室内燃煤取暖,实现了暖气供暖,保证了600万农村中小学生温暖安全过冬。藁城市、丰南区在这项工程中均投入了1000多万元。

  为保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顺利实施,河北省不断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在执行国家规定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免费提供教科书、家庭困难生生活费补助、城市免杂费等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各级财政努力在年度预算及专项经费中安排资金,用于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的改善,将新增投入重点安排在农村地区、贫困地区的薄弱学校,抬高底部,促进均衡。

  (四)以教师队伍为核心,提升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

  近年来,河北省通过多种措施努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是创新教师培养模式。河北省率先在全国实施师范生“顶岗实习”计划,河北师范大学等高校优秀在校生定期到农村学校实习、任教,同时农村教师到师范院脱产学习,称为“双轮驱动”。这一计划的实施,既培养了在校师范生的能力,又促进了农村教师业务能力的提升,有效缓解了农村薄弱学科教师短缺的问题。2006年,教育部在河北师范大学举行了全国大学生顶岗实习计划的启动仪式。迁安市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三年来从应届师范类大学毕业生中累计补充新教师540多名,全部充实到农村学校任教。

  二是加大教师培训力度。近年来,河北省认真执行“国培计划”,培训教师32万人。同时,省财政投入近5千万元,举办了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名师培训、新教师培训、英语教师口语强化培训、农村小学薄弱学科培训者培训等项目培训,培训教师近3.5万人。秦皇岛市实施名师带动工程,形成名师带骨干、骨干带全员的示范辐射体系,提高城乡师资均衡化水平。

  三是建立城乡教师流动机制。各地均按照省级要求,建立了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目前,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已成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的重要方式,“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被列为教育部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示范项目。栾城县校际间交流教师人数达480人,调整、交流校级干部42名,设立了“县长教育特别奖”,截止2013年,奖励资金共计180余万元。为了提高农村教师工作积极性,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河北省在教师工资和职称评聘等方面制定了优惠政策。丰南区每年投入500万元,用于农村特岗教师的津贴,最高每年的可享受5000元。在职称评定中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边远山区教师予以适当倾斜。

  (五)以教育公平为宗旨,提供优质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为保障教育公平,河北省教育厅已经初步建立起以居住地学龄人口为基准的义务教育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

  多来年,河北省小学、初中入学一律采取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政策,严格控制择校现象。坚持“两为主”和“两个全部纳入”的政策,努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政策,在各地得到很好的落实。丰南区将区内两所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公助生指标,100%定向分配至所有初中学校。

  河北省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努力保障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大力加强特教学校建设,到2011年底实现了每个县(市)都建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稳定在90%以上。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高于普通学校的10至15倍,寄宿生生活补助费高于普通学校1倍。

  以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为实现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积极倡导学校开展特色办学、文化办学、品牌办学,从学校组织文化建设、校本课程开发、课堂教学创新、师资建设等多个领域挖掘特色文化内涵,努力打造一批高品位、特色明显的优质学校。

  (六)以督导评估为手段,保障均衡发展目标的实现

  河北省长期以来重视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健全教育督导工作机制,把督导评估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力手段。省政府印发了《河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省级督导部门制订了具体的督导评估办法、体系、规程,对市、县两级督导评估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工作中,按照国家“以评促建”的要求,建立了过程性督导制度,统筹安排,分步推进。对于按照规划先期达标的县区,及早部署安排;对于几年后达标的县,则要求查找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制定分年度、分阶段的发展目标,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注重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建立了整改复查机制和表彰奖励制度。对督导评估中存在薄弱环节的地方,要求进行整改复查,对成绩突出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2006年以来省政府每年表彰奖励先进县(市、区),每县奖励20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县教育投入不足。个别县个别年份未做到“三个增长”中的第一个增长。对应目前学校标准化建设存在的缺口,仍需要投入相当数量的资金,以满足优化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是部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师队伍仍有缺口。部分农村特别是山区农村学校比较简陋,办学条件差,教学设施陈旧,配套设施不完善,教育仪器设备不足,实验室和体育活动场所条件较差。一些农村学校教师学科、年龄结构不尽合理,特别是音体美教师相对短缺。教师、校长交流制度还不够健全,流动数量仍然偏少。

  三是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不足。部分城区因城镇化进程加快,义务教育人口急剧增长,中心城区学校布局调整以及新建学校跟不上需求,义务教育阶段资源紧张,一些学校的生均校园面积、生均校舍面积、生均体育场馆面积不足,个别学校仍存在“大班额”现象。

  四、督导意见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艰巨、长期的工作过程。对照本次检查中反映出的薄弱环节,建议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对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投入。落实国家“三个增长”和各项教育投入政策。针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存在的缺口,安排资金,制定计划,切实解决。教育投入应坚持重点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努力缩小这些学校与优质学校间的差距。

  二是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好城区学校布局调整、学校建设和生源规划,扩大义务教育资源,逐步解决学校学位不足、大班额、生均体育场馆面积不足等问题。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优化农村办学条件,均衡配置中小学教育资源,努力使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享有同等学习生活条件。

  三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把实现师资均衡作为工作重点,完善校长、教师队伍管理体制,督促各地按照省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合理配备学科教师,不断优化教师结构。进一步健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完善各项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河北省及时布置整改工作,于一个月内将整改方案、于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教育部。(201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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