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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报》1版头条:潍坊健全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018-04-09 【浏览字号: 来源: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引领学生全面个性发展的重要手段。潍坊市自2017年开始,健全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有效发挥其评价激励与引导作用,推动了普通高中学校育人方式的改变。

  系统设计 稳步实施 

  去年以来,潍坊市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迎接高考制度改革与推动普通高中综合改革的重点工作,与普通高中学校新课程实施、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学生发展全员育人导师制落实等有机结合。2017级学生入学前,各学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适应新要求的实施方案与实施细则,与学校全面工作一起统筹谋划,常态化实施。

  作为市直高中,潍坊中学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校办学育人的重要抓手。“学生的日常操行,每天由值日班长从两会、艺体、纪律、课间操、卫生、着装等各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学习方面,由任课教师记录日常上课表现,再结合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研究性学习与社会实践方面,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对活动过程进行保存记录,学生填写相关记录表后交教师指导保存,最后集中上传。奖惩记录,学校层面的由学校公示后即时上传,其他层面的日常记录好,最后集中上传。鼓励学生运用好‘点滴记录’,对自己的日常学习与生活进行写实记录。”潍坊中学教师卢志杰介绍。

  建立规范 加强指导 

  在大量调研、充分论证并广泛征求高中学校意见的基础上,潍坊市教育局于2017年11月份制定出台《潍坊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程》,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评价方案制定、评价实施、管理平台、评价结果使用、申诉处理、监督检查、违规处理等各方面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规程的出台为各普通高中学校规范实施评价工作,增强评价的可操作性,确保程序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提供了制度保障。

  潍坊市要求,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式、结果使用、组织领导、保障措施、相关制度、风险清单等。实施细则一般包括评价工作组织及具体分工、评价工作流程与具体办法、学生综合素质交流展示安排、档案管理、各类表格等。“在落实潍坊市教育局文件要求过程中,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制度建设,每所高中都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实施办法,坚持公开公正,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让综合素质评价政策真正落地。”青州市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台管理员朱万强如是说。

  健全机构 强化监督 

  潍坊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分别成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教育部门人员、教育专家、校长、教师、家长代表和社会人士代表组成。县级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负责组织对高中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进行论证、备案;加强对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过程监督;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对县级教育部门受理的综合素质评价申诉事项进行仲裁。

  各高中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成员由校长、级部负责人、有关处室负责人、教务管理员、班主任、任课教师、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员、学生、家委会成员和社会人士等组成,人数不少于15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指导建立学生成长档案;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对学生综合素质材料进行审核、公示、认定;指导综合素质评价交流、展示活动;及时处理评价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高中学校各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成员由级部负责人、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等组成。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培训;组织开展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督促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按时记录;对评价数据、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审核;组织展示、交流活动;解答学生与家长的咨询等。

  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的基础上,教育部门发挥事中、事后监督职能,学校“一校一方案”,充分发挥学校评价自主权。

  完善流程 规范操作 

  潍坊市建立“方案学习—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上传确认—查询使用”的评价工作流程。各学校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建立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和各项工作时间节点。

  从2017级学生入学起,学校为每一名学生建立个人成长档案,进行写实记录。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客观记录能够体现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典型事实材料,并及时整理完善。学校结合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开展评价工作,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能反映其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标志性成果等有关材料,经审核公示后入档。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方式的探索,对主观因素的评价,可采用正向量表的方式,充分发扬民主。

  “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我们注重引导学生做好‘点滴记录’及相关佐证材料上传,包括思想品德、艺术素养、学业水平、社会实践等8方面的内容。要求教师客观公正评价每一名学生,做好学生指导工作和记录监督工作,班主任具体负责平台的填报情况,学校管理员及时调度班主任、学生上传资料。此外,加大公示力度,保留相关证明并采取公示、调研等措施,确保各类上报数据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青州教育局政策研究室工作人员张洪滕说。

  公示公开 强化诚信 

  在潍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以学校正式文件印发,并通过公开栏、网站等媒介公布后实施。学校的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正式实施后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上传“潍坊市中小学公共信息平台”,接受社会监督。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作为每年新生的入校课程之一,使学生一入学就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要求。新生入学时,学校要通过“开学第一课”、家长会、发放“明白纸”、“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向全部新生家长宣传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政策,确保家长知晓率100%。相关政策修订、调整的,学校要及时告知所有学生家长。

  朱万强说:“自2017级高一学生使用综合素质评价平台以来,青州市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先后召开培训会议6次,积极组织教师、学生做好素质平台填报工作,及时上传课程,学生综评记录填报情况稳步推进。”

  完善制度 保障诚信 

  制度具有根本性、长远性。由于综合素质评价在引领学生成长、纳入高考招生录取上的“高利害”,用完善的制度为评价工作保驾护航,促使各参与主体诚信评价显得格外重要。潍坊市先后建立并完善评价工作的系列制度,包括评价工作校长负责制、评价方案制定制度、评价方案备案制度、公开承诺制度、典型材料和标志性成果申报制度、评价信息签字确认制度、信息保密制度、评价结果公示制度、申诉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评价结果备案制度、评价质量评估制度等。

  学年初,市教育局与各市直高中学校、县级教育部门与所辖高中学校逐一签订综合素质评价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对评价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学校层面,各评价参与主体均签订诚信承诺书,公开承诺,诚信评价。典型材料和标志性成果提报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由师生对提报的材料进行监督,确保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可靠,为诚信评价奠定基础。为学生搭建展示的平台,引导学生不断学习,不断反思,不断成长。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充分参与评价全过程,为诚信评价打牢基础。实践证明,在制度健全的前提下,“放得越彻底,评得越公正”。

  2017—2018学年上学期,潍坊市55所普通高中学校共填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61.9万项,生均11.37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人均达1.56次,研究性学习、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半年来,通过全省统一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平台客观、有效记录了5.4余万名高一年级学生成长的点点滴滴。这成为研究育人规律、指导学生成长的宝贵资源。普通高中学校育人方式正在发生改变,特色化、多样化发展的路径日渐清晰。(刊载于《山东教育报》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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