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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促进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8-03-27 【浏览字号: 来源:

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观念和意识逐步增强,清单管理实现常态化,“互联网+学校”安保系统臻于完善;通过各级学校巡查检查,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引导,同时整改消除了大批安全隐患;借助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极大改进;学校安全管理人防、物防、技防标准化管理到位;县市区和学校生成许多创新性做法,这些做法具备了持续改进的良好基础,符合体系化管理的方向,在全市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为建立学校安全管理持续完善提升的长效工作机制,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确立“潍坊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促进体系建设”为局重点工作项目,列入《潍坊市2018年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和《2018年潍坊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要点》。为持续提升我市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推进本项目进展,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目标要求

通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促进体系”建设,各学校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标准化建设等所涉及到的安全工作事项进行分类梳理,建立起组织、规划、计划、实践、评价、完善、共享七个环节的安全管理过程评价体系,持续不断地防控安全风险,提升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安全。该项目的理念思路和目标要求是:

(一)体系建设持续改进。安全促进体系建设的基础是标准化和体系化,但安全促进体系不等同于标准化,而是在标准化基础上持续地完善改进。安全促进体系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可将原来没有或忽视的安全项目随时纳入;安全促进体系具有动态性,强调“促进”,要求安全工作持续不断的推进,以责任意识和“归零”意识不断研究思考怎样推进本地本校安全工作。要认识到风险隐患会随时间、地点、社会发展等因素不断发展变化,学校安全措施也相应改进,避免达到某一标准和程度就没问题了的松懈思想。

(二)制度措施契合实际。学校安全工作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立足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安全措施的有效性来自面对实际的针对性。每所学校的办学层次、占地面积、师生人数、学校布局、校舍设施、文化风气、周边环境、可用资源、安全基础等等不尽相同,切勿生搬硬套他校的规定、措施和做法。安全促进体系建设不是强调学校间的互相比较,而是重视研判本地本校风险,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三)主体责任强化落实。每所学校需要强化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安全责任体系,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安全促进体系建设不是由教育部门制定标准由学校遵照执行,而是要求从学校的角度研究怎么来落实安全管理规定,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强调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及学校全员责任。

(四)风险防控全面到位。学校安全工作主要分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两方面,又可逐级渐细分为具体很多事项,各项工作互相关联、衔接和影响。要树立学校大安全观念和系统思维,增强全面防控的意识,有效防止任何造成师生安全的隐患和漏洞。既重视防范身体伤害,又重视师生心理健康,既重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又重视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既重视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又要重视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总之,将每项安全工作组成形成不断推进的体系。

(五)社会资源有效参与。学校要根据自身需要和联系的社会资源状况,充分调动各类资源参与学校安全治理体系,进一步融入社区,实现社会参与共同治理学校安全。要向当地政府、镇街、所在社区(村居)、家长主动通报学校安全情况,征求对学校安全的意见建议。在参与机制上可通过公益志愿服务与市场第三方服务;在参与方式上可通过社会资源加入的学校安委会、家长委员会、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等组织;引进资源包括政府部门、周边单位、共建单位、所在社区(村居)、专业机构及法律、医疗、救护、安全、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家和专长家长等等。

二、工作要点

(一)安全组织

1.学校建立完善安全工作委员会,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为学校安全管理建立组织领导保障。

2.学校独立设置安全工作机构,机构负责人职位为中层正职及以上,以便于牵头协调学校安全工作,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及工作人员,保证其专职或主要精力用于安全工作。

3.学校制定完善教职员工岗位安全职责,通过培训、考核等方法,形成和落实安全全员目标责任机制

4.学校积极联系各类社会资源,通过安委会、家委会、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等组织形式和平台实现社会资源参与学校安全共同治理,建立长效机制。

(二)安全管理

根据学校安全法定职责,总结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研判学校安全风险,学校应重点做好如下方面安全管理:

1.学校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包括校内交通安全、校门外交通安全、校车安全管理和教育,学生校外日常交通安全教育。

2.学校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和用电安全管理。

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包括食堂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饮用水安全管理和预防学生食物中毒等。学校要在保障食品安全基础上,保障师生健康饮食。

4.学校校舍安全风险防控。包括学校选址安全,校舍建筑符合抗震标准,校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辅助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5.学校设施安全管理。包括各类设施设备,含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6.学生住宿安全风险防控。重点针对学生住宿安全考虑的各方面安全管理,包括食堂食品安全、宿舍消防安全、防范校园欺凌、防性侵、防拥挤踩踏等,学校要落实好学生出入信息核查制度,做好宿舍应急疏散演练,严格宿管员管理及工作规范、教师值班巡查等管理制度。

7.学生拥挤踩踏风险防控。包括对学生预防拥挤踩踏的安全教育,应对拥挤踩踏事故的技能教育,模拟拥挤事件发生的应急演练,落实关键节点教师看护职责等。

8.预防学生溺水。包括对学生多种形式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签订安全责任书、协助相关社区等管理部门进行各类形式宣传,落实防控措施。

9.校园欺凌和暴力防范治理。学校建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实行包括学生教育、家庭教育、严格纪律、巡防监控、应急处置、帮教帮扶等综合措施。

10.学生活动安全事故风险防控。包括校内外集体活动、课间活动、自由活动等。学生活动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是学生校内意外伤害事故高发因素。学校要进行学生活动安全教育,明确活动纪律要求,排查整改活动区域安全隐患,落实教师看护职责和学生安全员制度,制定集体活动应急预案等,防范学生安全事故。

11.学校教学安全事故风险防控。加强师德建设,避免教师体罚学生造成意外伤害。保障教师在岗,避免班级失序学生打闹造成意外伤害。做好体育课、实验课、手工课、实习课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12.学生卫生及心理安全防护。包括预防各类传染疾病,针对学生特异体质的防护,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等。

13.学生社会安全风险防范。指学生作为个体在日常生活中需要防范的各类伤害、侵害,如防网络诈骗、防绑架勒索、防吸毒、防网瘾等,主要是通过安全教育进行。

14.学生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让学生了解地震、大风、暴雨、大雪、雾霾高温沙尘暴冰雹、海啸等各类自然灾害科学知识,知晓应对的措施。

15.学校刑事案件防范。校园暴力除学生间的欺凌和暴力外,还可能存在其他暴力行为,包括:学生家长不满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对教师实施暴力;学生家长认为教师失职导致学生发生伤亡事故,对教师实施暴力;对学生的绑架行为、性侵行为、讹诈行为、抢劫行为;心中积怨人员伤害学生以发泄对社会不满;父母离异,到校抢走骗走子女;父母欠债,讨债人到学校对学生殴打或扣为人质;因学生之间纠纷,家长及其亲属到校与师生发生冲突;社会青年入校寻衅滋事,破坏公物,收取“保护费”;精神病人对师生的伤害;社会青年与高年级学生恋爱纠葛,入校实施破坏行为等。要落实门卫制度,制订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防范水平,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16.校园周边秩序综合治理。学校要向有关部门报告周边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校园周边秩序治理,形成学生安全区,保障校园周边安全。

(三)安全教育

学校根据《关于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意见》(潍教办字〔201719号),以“课时、教材、师资、教研、评价”五落实,保障学生安全教育常态和成效。

1.依托课堂主渠道,开足开齐安全课程。学校按照安全课程规定和计划,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实行间周一节安全教育课。

2.加强安全教育研究,鼓励编写学校安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要积累安全教育资源,根据季节变化、地域特点、疫情形势、校园周边环境和学生实际状况等适时确定安全教育重点。

3.开展专题活动,扩大覆盖范围。各学校完善“1530”教育机制。要结合班队会、团会、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游戏、模拟、体验等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利用大屏幕、宣传橱窗、手抄报、广播、网络等媒体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的培养。

(四)安全保障

1.应急演练。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师生开展火灾事故、反恐防暴、食物中毒、校车事故、地震灾害等突发事件自救互救、避险逃生、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应急疏散演练中小学校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一次,演练要制定详细可行的方案,演练后要进行点评总结,通过演练完善预案,培养师生实战能力。

2.“三防”建设。加强学校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包括保安配备、安保设施配备、信息技术在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各类监控安全平台的维护和使用等。

3.巡查检查。学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学校管理制度,根据存在的安全风险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落实整改和管控措施。学校要形成日常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自主化管理机制。

4.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是评估安全工作成效的手段,是落实全员安全责任的保障,学校要对教职工等履行安全职责进行评价考核,对安全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5.安全培训。学校要开展全员安全培训,突出重点人员安全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通过培训使教职员工熟悉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明确各自的岗位安全职责,提高自身安全素养和安全能力,主动参与学校安全管理。

6.制度建设。学校安全制度是学校安全长效管理的保障,是学校安全管理的成果,是实施安全管理的依据。学校要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与学校其他制度配套和衔接,并适时进行修订完善,实现安全管理改进提升。

7.档案整理。学校做好安全工作文件资料、图片的整理归档,作为实施安全管理的证明材料,同时作为工作改进提升的基础。要注重材料整理归档的即时性、条理性和全面性,合理确定保存时限,全面反映安全工作成效。

三、工作步骤

学校安全的总体及每项工作的推进可按照组织、规划、计划、实践、评价、完善、共享七个步骤(环节)进行,七个步骤循环往复,构成安全促进学校体系。这七项指标既是工作推进步骤,也是推进措施,也是工作理念。学校的每项安全工作措施,都可以从这七个角度去对照反思,查找不足,完善提升。

(一)组织。学校安全促进的组织工作是指:为推进工作进行,建立组织领导机制、确定实施机构和人员安排等事宜。组织是推进工作的前提。学校安委会要将各项安全工作分解落实,明确各部门、人员的安全职责和互相配合协同的义务。根据实际情况,可邀请部门、机构、专家、社区、村居、家长等社会资源进入安委会任职,完善社会资源参与学校安全的机制。

(二)规划。学校安全促进的规划工作是指:对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较为宏观的构想。规划期限一般为三年,学校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期限更长或更短的规划。但考虑到学生安全问题,规划中明确的任务、达到的目标、需要解决的问题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

(三)计划。学校安全促进的计划工作是指:根据规划制定的具体落实办法,包括时间、人员、途径等。计划一般期限为一年,与学校的学期制相适应,安全工作计划可具体为每学期的计划。制定计划要有完善意识,要研究在上一年度和上学期的基础上如何改进。

(四)实践。学校安全促进的实践是指:具体实施规划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过程,强调“落实”。具体落实各项安全教育和管理措施要考虑安排的周密性、工作的实效性。实践过程做到有记录,有反思,留存资料和证明材料,并整理归档。

(五)评价。学校安全促进的评价工作是指:对工作效果的评价,对工作效率的评价,对人员履职的评价。要对工作成效和工作效率进行评价,更好的指导工作实践,避免无效低效的应付性工作,白白浪费时间和人力物力。学生安全是全员责任,学校要制定安全评价细则,在学校总体评价办法中占一定比例,通过考核评价建立教职工履行安全职责的导向。评价可分为校内自我评价和第三方专家评价。

(六)完善。学校安全促进的完善是指:发现工作的不足,要及时进行改进,形势或基础条件发生变化需要调整思路和措施,发现先进典型进行学习借鉴,根据外地外校和本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对照反思。通过不断完善做到全面防控,织密学校安全防护网。

(七)共享。学校安全促进的共享是指:安全工作思路、理念、措施、成效的公开、分享、讨论和相互借鉴。包括学校教职工、部门间的共享和学校间的共享。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间的经验交流和研讨。

四、推进办法

(一)实行学校安全工程师制度。学校安全工程师制度是推进安全促进学校项目的需要,是借鉴企业安全生产领域专业资质做法,提升我市学校安全管理的创新举措。通过“学校安全工程师”专业资格培训、考核、准入、使用、评价、退出等系列制度举措,进一步提升我市学校安全管理干部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防控学校安全风险。

(二)实行学校为主的项目推进模式安全促进体系建设除借鉴日本大阪教育大学“安全促进学校”项目外,尚无成型经验参考。为鼓励实践创新,项目实行“学校为主、县级推进、市级调控、三方评价”的推进模式。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专题部署,全面动员,组织研究团队,根据项目的思路和理念,研究推进和提升安全管理的措施,通过对项目的探究,不断提高本地安全管理的理论研究水平和实际管理能力。

(三)实行项目示范引领机制。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根据项目思路和理念,根据“七项”指标,来审视、落实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各县市区在幼儿园、义务教育段、高中段分别确定和培育一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促进体系建设”项目示范校。实行一类学校一类体系,采取示范校先行,面上逐步展开。

潍坊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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