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教管办),各直属学校:
根据《潍坊市2017年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潍教字〔2017〕1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市县校三级惠民服务体系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学校在提供教育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教育需求,创造适合每个孩子健康成长的教育生态,服务于潍坊教育名城建设战略。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零投诉”承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部参加“零投诉”承诺活动(教学点除外)。
二、承诺内容
1.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本年度内学校领导、师生无违纪违法违规等行为。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本年度内市、县两级均无该校的投诉。
3.社会满意度高,学校办学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开展学校“零投诉”承诺作为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推进依法自主办学、提高教育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明确专人负责,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从机制建设、具体措施、组织保障等方面,全面提升承诺学校管理水平,同时,加强过程指导、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扎实推进承诺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二)强化管理,明确职责。学校“零投诉”承诺活动按照学校申报、县级公布、市级验收的程序进行,逐级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4月11日前,组织全体学校填写《潍坊市“零投诉”承诺学校申报表》(附件1),向所在县市区提出申请;4月17日前,各县市区组织对学校承诺目标和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承诺学校名单,在媒体和教育网站(常年置顶或浮窗展示)进行公开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4月20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汇总上报承诺学校名单(附件2,附媒体、网站发布图片),4月底前,市教育局汇总后在bet5365首页手机版下载和潍坊教育惠民服务中心网站统一发布。11月20日前,县市区负责对承诺学校进行验收,将达到“零投诉”承诺目标的学校名单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11月30日前,市教育局组织对县市区报送的学校逐一审查,并在bet5365首页手机版下载和潍坊教育惠民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这些学校命名为“潍坊市2017年度‘零投诉’学校”,以市教育局名义发文公布。邮箱:wfhm2013@163.com。
(三)加强引领,注重实效。潍坊市学校“零投诉”承诺活动每年度组织一次,不断扩大覆盖面。县市区要把承诺活动作为一个长期任务,早谋划、早安排,注重统筹兼顾和典型带动,打造出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进行大力宣传和推介,以点带面,不断巩固学校建设成果。市教育局将潍坊市学校“零投诉”承诺情况纳入对县市区的综合督导指标,凡是被命名“潍坊市2017年度‘零投诉’学校”数量占县域学校总数低于10%或15%的(以2016-2017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准,市区10%,市县15%),将扣减一定分值。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该项指标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在教育惠民服务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压实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学校“零投诉”承诺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相挂钩,与校长考评、职级、绩效相挂钩,真正形成上下齐心、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附件:1.潍坊市“零投诉”承诺学校申报表
2.潍坊市“零投诉”承诺学校信息汇总表
潍坊市教育局
附件1
潍坊市“零投诉”承诺学校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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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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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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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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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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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内容及具体做法)
我校在此作出庄严承诺,本年度实现学校“零投诉”目标,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
校长:ⅩⅩ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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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学校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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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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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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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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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