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教管办),各直属学校: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的意见》(教党〔2013〕2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以下简称“三爱”)教育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青少年要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做对祖国建设有用的人才”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三爱”教育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三爱教育在校园”活动。全市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通过宣传栏、主题标语、广播站、黑板报、文化走廊等形式,宣传“三爱”教育;充分利用学校和班级“道德讲堂”的载体作用,围绕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习能力、养成劳动习惯、坚定爱国信念等内容,开展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活动,向广大学生解读“三爱”精神实质;充分利用开学典礼、“开学第一课”、新生军训、新生入团教育、升国旗仪式等各项活动,不断升华广大学生对“三爱”的理解和认识,在校园营造“三爱”学习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热爱学习在课堂”活动。深入发掘中小学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的教育资源,将其与“三爱”教育有效融合,并渗透到教育教学中。各中小学要积极开设“汉字文化课堂”,了解汉字字体,学习中华汉字文化渊源,通过观看中央电视台汉字听写大赛节目,掀起校园齐学汉字之风潮,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生汉字书写能力,激发学习兴趣,领略汉字之美,认识文字的深厚文化意蕴和魅力,形成爱学习的良好氛围。开展“读励志好书,筑美丽梦想”主题活动,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通过校园网开设“读励志好书,筑美丽梦想”主题读书活动网页,推荐好书,分享读书心得。
(三)开展“热爱劳动在实践”活动。结合“洒扫应对”活动,组织学生做好晨扫、课间快乐劳动、每周大扫除、校园义务劳动服务等每日“微劳动”,锻炼动手能力,树立劳动光荣意识,共创文明和谐校园。充分利用校外实践基地,开展“学工学农学军”等实践活动,每学年至少安排一次农业生产劳动和工业体验互动。各学校要结合社区活动,开展社会实践,通过开展亲水爱水护水、学雷锋实践活动,引导全市青少年学生从身边小事做起,在劳动中培养孩子的公民道德意识。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开展 “志愿者服务行动”,在校园、社区、街道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四)开展“热爱祖国在心中”活动。运用传统节日和重要纪念日,教育引导学生准确把握“爱祖国”的精神实质,十一期间广泛开展“向国旗敬礼”网上签名寄语活动,增强学生的爱国信念;组织学生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引导学生围绕电影主题,谈认识、写观感;在校园中播放经典爱国歌曲,组织班级学生传唱爱国歌曲。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结合。各学校要把“三爱”教育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并结合工作实际,把“三爱”教育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坚持从具体事情抓起,坚持鲜明的道德实践导向。
(二)加强考核,注重评价。要将学校开展“三爱”教育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工作的重要指标,把教师和行政人员在教学管理中开展“三爱”教育的实效纳入工作考核,把学生的“三爱”活动表现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宣传,注重长效。 各学校要加大“三爱”教育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三爱”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活动情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要大力推广,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做好活动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附件:潍坊市教育局“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安排
潍坊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10日
附件
潍坊市教育局“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活动时间 |
1 |
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 |
全年 |
2 |
深入开展学雷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
全年 |
3 |
认真组织每周一早升旗仪式 |
全年 |
4 |
开展“迈入青春门 走好人生路”成人教育活动 |
5月或者12月 |
5 |
开展中小学入团、入队教育交流展示活动 |
10月 |
6 |
组织潍坊市中小学生汉字听写大赛 |
6月 |
7 |
组织开展“读励志好书,筑魅力梦想”主题活动 |
3—8月 |
8 |
开展网上祭英烈、学雷锋做美德少年、向国旗敬礼网上签名寄语活动 |
4月、6月、10月 |
9 |
组织开展“童心向党”优秀童谣传唱活动 |
3—10月 |
10 |
组织好开学第一课(包括衔接教育、军训等) |
9月 |
11 |
组织参加“三爱教育——托起我的中国梦” 征文、绘画、摄影大赛 |
3—8月 |
12 |
组织开展“最有价值的闲暇活动方案”评选活动 |
9月至12月 |
13 |
举办“科普专家进校园”科普讲座 |
全年 |
14 |
开展公民教育实践活动模拟听证会观摩展示活动 |
12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