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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潍坊市中小学少先队活动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09-16 【浏览字号: 来源:

 

关于印发《潍坊市中小学少先队活动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教管办),有关直属学校:

现将《潍坊市中小学少先队活动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县市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潍坊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914


潍坊市中小学少先队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教基二〔20123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中小学少先队活动课制定以下方案。

一、少先队活动课的性质

(一)少先队是中国共产党创立并领导的少年儿童群众组织,肩负着通过组织教育培养党的事业接班人的使命。保证少先队活动时间,系统实施少先队活动课,是经常化、系统化、科学化落实少先队组织根本任务的重要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

(二)少先队活动课与学校教育其他课程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侧重在培养知识和技能之外引导少年儿童健康成长。重点运用少年儿童思想意识的形成和发展规律,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

(三)少先队活动课是在辅导员帮助下、发挥少先队员主体作用的一门独特的课程。不以考试为评价方式,以实践体验为课程开展基本途径。注重运用队旗、队礼、队歌、红领巾、鼓号等少先队特有的礼仪,营造庄严神圣的教育氛围。

二、少先队活动课的课程设置

各校要把少先队活动作为国家规定的必修活动课,切实落实小学1年级至初中2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的规定要求。其中,小学1-2年级少先队活动课时可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中安排,小学3年级至初中2年级少先队活动课时可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安排。要保证课时和课程质量,不得挤占挪用。

三、少先队活动课的目标与内容

(一)少先队活动课的目标

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总体目标,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实现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从培养合格建设者的角度,引导少年儿童有爱心,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增强国家意识、科学意识、劳动意识、审美意识,锻炼强健体魄,培养良好心理素质;从培养可靠接班人的角度,注重党、团、队组织意识和教育内容的衔接,灌输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

(二)少先队活动课的内容

要充分尊重少年儿童的主体地位,遵循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认真把握少年儿童的情感、意识、信念形成的基本规律,将少先队活动与学校其他教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要精选与少年儿童学习、生活经验密切相关的教育内容,采取少年儿童易于接受的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性、体验性活动,努力增强少先队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主要包含组织意识、政治启蒙、信仰萌芽、成长取向等教育内容。

1. 组织意识。培养少年儿童对少先队组织的认同感、荣誉感、责任感和归属感,以及党、团、队衔接的组织意识。组织少先队员学习并遵守少先队的章程,履行队员权利和义务,服从队的决议,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2.政治启蒙。引导少年儿童初步了解我国的国体、政体,培养初步的政治认知、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帮助少年儿童认知中国共产党,了解党、国家、人民的关系,明白我们国家是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帮助少年儿童初步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了解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站起来”、“富起来”的伟大成就和来之不易,了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几代中国人的“中国梦”。引导少年儿童初步树立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志向。

3.信仰萌芽。启迪少年儿童对真善美、美好人生和社会理想的追求,打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基础。引导少年儿童通过感知党带领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幸福生活的伟大实践,了解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明白“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永远热爱伟大的祖国,永远热爱伟大的人民,永远热爱伟大的中华民族,憧憬人类美好未来,初步树立为实现理想不懈奋斗的信仰。

4.成长取向。帮助少年儿童获得基本的涵养,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引导少年儿童培养正直、善良、诚实、有爱心等基本品格,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形成国家意识、科学意识、劳动意识和审美意识,锻炼强健体魄,培养良好心理素质。

四、少先队活动课的形式

以少先队特有的大、中、小队及红领巾小社团等形式,根据时代要求和当今少年儿童的生活经验、特点需求,吸收少先队历史上经典、有效的活动形式,创新设计为少年儿童喜欢、有时代感、普遍性强的活动形式,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的少先队活动。

少先队活动课主要采用少先队组织生活和集体活动形式,综合运用组织培养、群体互动、信息传播、个体辅导等方法。注重运用包括图书、报刊、电视少儿频道、广播等传统大众传媒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少先队队室、红领巾广播站、红领巾电视台、宣传栏等校内媒体,以及辅导员、家长和少先队员之间的人际传播等渠道,运用时代感强的优秀文化艺术产品,传播教育内容。注意关心少先队员的个体特点,根据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个别辅导。

(一)少先队组织生活

少先队组织生活是少先队员在少先队组织中学习队的基本知识、实践队的基本制度规范、参与队组织建设和日常事务、履行队员权利义务、培养组织意识的重要途径,是少先队活动课的特有形式。具体包括:

1.学习队章。通过开队会、听讲座、看动漫、观展览、开展讨论等多种形式,全面学习少先队章程,理解少先队的基本知识。

2.仪式感染。学习和使用少先队礼仪,规范举行少先队仪式,以庄严而神圣的集体氛围感染心灵,陶冶情操,升华思想。包括入队、离队仪式,检阅式、升旗仪式,建队纪念日、重大节日等庆典活动。

3.民主参与。通过民主选举和监督评议少先队小干部,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参与队务管理,参与队集体建设,培养民主意识和主人翁精神。

4.岗位锻炼。实行少先队小干部轮换制,自设自荐服务小岗位,人人都有服务锻炼的平台,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实践能力。

5.学习榜样。通过学习少先队历史上的英雄榜样,选树新时期少先队榜样和身边可亲、可敬、可学的优秀少先队员榜样,进行榜样教育,营造比、学、赶、帮、超氛围。

6.团队关爱。建设团结互助、温暖友爱的队集体,通过良性群体互动和同伴互助,促进共同成长进步。

(二)少先队集体活动

少先队集体活动是少先队组织鼓励创造的各种主题鲜明、有意义、生动活泼、为少年儿童喜欢的集体活动,是少先队员在少先队集体中实践体验、共同成长的有效途径,是少先队活动课的重要形式。按人员集聚程度和活动功能区分,主要有:

1.集中性活动。大队会、中队会是最普遍、最重要的集中性活动形式。如,结合重大事件、重要教育契机,各级少先队组织统一开展的“红领巾心向党”、“祖国发展我成长”、“民族精神代代传”等主题活动。

2.经常性活动。小队活动是经常性活动最重要的方式。如,在少先队组织中长期形成的“手拉手”、“养成道德好习惯”、“少年军校”、“少年科学院”、“劳动实践”、“平安行动”、“阳光体育”等品牌活动,以及寻访、考察、访谈、小课题、小考察、小志愿者、征文、微视频征集等基层少先队组织灵活开展的活动。

3.团体游戏活动。为满足少先队员娱乐、游玩等需求,丰富课余生活、发展个性特长、提升审美情趣,组织开展的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特色游戏、篝火晚会等活动。可由队员自由组合,分散开展。

4.红领巾小社团活动。在少先队组织指导下,由队员自主组织、自主管理、定期开展的各种小型多样的社团活动,可由学校辅导员聘请正派、有爱心、有专长的人士担任志愿辅导员。

5.评价性活动。对少先队员在少先队活动中得到教育锻炼的成效进行评价的活动,如雏鹰争章活动、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集体评选活动等。

五、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一)学校要以少先队大队、中队、校外辅导员为主,采用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配齐配强少先队活动课师资。动员辅导员、兼职教师做好少先队活动课的内容设计。各中小学校长作为少先队活动课实施的第一责任人,校少先队辅导员作为少先队活动课程的主要实施者,确保该课程的开展。

(二)要与学校教育教学相结合,有效整合利用校内资源、社会实践基地等,为开展少先队活动创造良好条件。重视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积极调动家长委员会、志愿者及各方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参与,聘请关心少年儿童成长的社会各界优秀人士做少先队志愿辅导员。

(三)加强辅导员的选拔和专业培训。加强辅导员培训工作,推进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

(四)加强少先队活动教研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教育科研、观摩实验、学术交流等工作。

六、少先队活动课程的评价

(一)对少先队员的评价。要通过评选各级优秀少先队员等形式,对少先队员通过少先队活动课培养重要思想意识、促进全面发展的成效进行评价,及时进行过程性评价激励。注重队员自我评价和队员相互评价、少先队组织评价和家长、社会评价相结合。

(二)对少先队集体的评价。注重对少先队集体在少先队活动课程中的发展进步情况进行整体评价。评价主体是上级少先队组织,可采取观摩活动、查阅日志、观察环境、访谈问卷等方式进行。主要激励载体是评选各级优秀少先队集体。

(三)对少先队辅导员的评价。通过活动观摩、问卷、量表、访谈、查看工作记录等方式,对辅导员组织实施少先队活动的能力和实效进行评价,纳入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和职称评聘,纳入各级优秀辅导员、少先队学科带头人等评选。

(四)对学校的评价。把中小学校实施少先队活动课状况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学校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纳入对学校的督导内容,对学校落实课时、实施少先队活动课、保障和开发少先队活动课资源、依据活动课考量教师、开展活动课教科研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开展督导检查、互观互检。

潍坊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9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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