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该园属民办幼儿园,现有幼儿110名,该园11月19日安排收取120元取暖费,查处时已有70名家长缴纳该费用。奎文区教育局责令该园全部退还违规收取的取暖费。
该园立即通知家长进行了退费,截止11月22日该园已将收取的取暖费(共计8400元)全部退还给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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