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潍坊市中小学办学章程制定实施规程>的通知》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加快推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指导和规范办学章程的制定和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教政法〔2016〕1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潍办发〔2014〕33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依法自主办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潍教字〔2015〕11号)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校实际,潍坊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潍坊市中小学办学章程制定实施规程》(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听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校长、教师和法律界人士意见建议。
从讨论研究情况看,本办法未出现重大分歧意见,内容合法合规,对推进依法治校,对健全完善“四会一核心一章程”的自主办学机制,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二、文件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本规程共五章内容,对依据、适用范围、章程内容、章程的制定程序、章程的实施等作了明确要求。
三、听取意见建议情况
实施规程在《潍坊市中小学办学章程制定规程(试行)》(潍教字[2015]6号)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省关于办学章程制定的最新意见精神,经广泛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校长、教师和法律界人士意见建议后修改完善。一是根据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教政法〔2016〕1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潍办发〔2014〕33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依法自主办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潍教字〔2015〕11号)等文件要求,对第二章“章程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增加学校党的建设、内部治理体系、立德树人总目标、学校规范办学基本底线等内容;二是针对意见建议对本规程的适用主体进行规范;三是针对意见建议对章程制定的程序进行规范完善;四是为提高章程的执行力,增加第四章“章程的实施”。
特此说明。
潍坊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