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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诚信制度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说明
2017-07-19 【浏览字号: 来源:
  

    市教育局研究起草制定了《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诚信制度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中央、省、市专门印发实施意见,要求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跨地域、跨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教师从事的是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事业,教师的言行影响学生的一生。推进教师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推进社会治理的具体行动;是实现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诚实守信传统美德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师德建设、增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新途径、新方式;是构建和谐同事关系、师生关系、家校关系的重要保障;对于构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全面落实立德树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件起草过程

  1.广泛调研,抓住教师诚信制度体系建设要素。教师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上下联动、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为制定科学、有效的教师诚信制度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针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涉及的诚信教育、承诺践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调查、汇总、分析。

  2.形成文稿,广泛征求意见。文件形成前后,多次与县市区教育部门、直属学校等相关单位业务科室逐项研究政策、统一认识,多次组织召开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和教师座谈会,文件先后修改近十稿。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又面向基层广泛征求意见,对各方面反映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我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状况

  (一)加强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把师德作为教师培训必备内容。把上级师德政策要求、潍坊市师德考核办法等政策措施纳入校长教师全员培训、校本培训、市县骨干教师培训工作中;其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不少于6学时,在职教师每学年不少于4学时,记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大力选树优秀教师典型。学校重点通过校园宣传栏、文明榜、公示栏、校园网、家长会及多种信息沟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联合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平时和教师节等重大时间节点的宣传推介工作,推广教书育人楷模、优秀师德标兵人物的科学育人理念和做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让优秀师德感染广大教师,自觉提高师德修养。市教育局将每年9月定为师德建设月,市、县、校三级层层签订责任书,开展教师师德公开承诺活动,各学校每学年结合全员岗位竞聘,由聘任教职工逐人做出师德公开承诺,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把规范从教行为,不出现酒后上课、有偿补课、办辅导班、接收家长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等各类违反师德行为作为岗位竞聘的前置条件。

  (二)加强制度建设,实行师德不优秀“一票否决”。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师德考评工作机制的意见》《潍坊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暂行办法》《潍坊市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各学校根据实际制定本校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85%以上同意后实施。每学期末,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第三方对所属中小学校进行办学满意度测评,学校组织学生和家长开展教师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师德考核重要内容。对违反“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之一者,师德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其中,出现有偿补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收受家长礼品礼金等十种行为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市教育局开发了“潍坊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电子档案系统”,完成全市9万余名中小学教师14个学期的师德考核。实施师德考核“前置审核”制度,师德考核达不到优秀等次的,参加市级以上评先树优、职称晋升“一票否决”。 

  (三)加强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师德行为。在新闻媒体发布治理有偿补课政策措施,公布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市、县、镇、校四级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引入专业第三方对教师师德突出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县市区治理成效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作为考核评价县市区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中小学办学理事会、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开展家长和学生评议教师活动,动员社会力量监督教师从教行为。市教育局公布24小时举报投诉受理电话8791010及各县市区和镇街举报投诉电话信息、电子邮箱等,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和社会举报。对教师有偿补课、违规办班、收受家长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问题的投诉调查以县为主,市教育局统筹调度,实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建立完善“投诉受理—调查取证—会商处理”工作机制。市级调查的投诉事项,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门调查。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查实的违反师德行为,给予教师本人相应组织处理,取消教师本人评先树优、评聘职称、绩效工资发放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直至开除处分。去年以来,全市公开通报处理5名师德违规教师,其中1人受到记过处分,1人被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四)落实责任,为师德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各负其责、相关科室共同参与的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今年根据市委作风建设年要求,加大对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力度,出台了《关于加强教师队伍作风建设,严肃治理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5月17日专门召开县市区教育部门和直属学校动员部署会议,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在潍坊日报、晚报、潍坊发布等新闻媒体公布举报方式,层层压实责任。一是纳入对县市区教育督导评估。市教育局与县市区教育部门签订治理有偿补课目标责任书,将县市区治理成效纳入督导评估重要内容。二是加强对学校考核。将学校治理成效与评先树优和达标验收项目结合起来,对发生有偿补课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强化对校长的考核。学校学期内发生1起有偿补课的,校长职级不合格;发生3起不同教师有偿补课的,免去校长职务。四是与教师切实利益挂钩。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调离教师工作岗位、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职称晋升资格,暂缓其教师资格注册,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潍坊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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