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昌邑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158人,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须为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段须为全日制师范类)。
5、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昌邑市2018年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制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对隐瞒事实真相,有违纪记录以及未能正常毕业的学生,招聘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以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微信扫描简章后的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5日17:00。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重复报考的,取消此次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2、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5月29日-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审查地点:潍坊市工业学校科技楼(昌邑市院校中街329号)。
携带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可提交由院校核发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昌邑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打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 2张。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为弃权。
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
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问题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初步安排在六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网上通知。
笔试内容:共两科,1、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现代教育理论,30分);2、专业知识(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70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4、面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如单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无法同一组考官当天完成的,视情况采用面试平衡系数法进行平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其他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报考学前、特教岗位的试讲内容为幼儿园、特教学校现行教材,其他岗位为高中现行教材。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分学科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在准备室准备20分钟后,进入面试室进行试讲,试讲时间8分钟。面试成绩100分。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依次确定人选。
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单位鉴定等方式进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昌邑市人民政府人社局(http://www.changyi.gov.cn/wzq/rsj/)和教育局(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岗位。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均列正式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待遇。聘用人员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昌邑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欢迎广大毕业生积极参加我市招聘。有关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昌邑市人民政府教育局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536-7217052
附件:1.昌邑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 (点击查看)
2.昌邑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点击下载)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邑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