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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4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教育系统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教育督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改薄工作的信息公开。各市教育局要在网站首页分别开设教育督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改薄工作专栏,主动公开以下信息:一是开展教育督导(含年度督导、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下同)前,要公开督导方案(含指标体系)、被督导区域(单位)和时间等;督导结束后要按照《教育督导报告发布暂行办法》(国教督办〔2015〕2号印发)要求的时限公开督导报告。二是积极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改薄工作的政策文件、项目规划、有关会议及领导讲话、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和做法等。

  二、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信息公开。各市教育局要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认真梳理公开以下信息: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划片范围(以在地图上标注区域的形式为主,可辅以文字表述)、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拟招收的学生名单)。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报名时间、报名程序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举报途径和信访接待地址。

  上述信息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在网站首页开设专栏予以公布;各市教育局要汇总各县(市、区)教育局专栏的链接在市教育局网站首页上开设专栏予以公布(如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未开设网站,该县的相关信息由所属市教育局网站负责公开)。

  三、完善高校制度体系建设,制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整合原党务公开、校务公开等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将其纳入高校制度体系建设。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范围、公开时限、平台建设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程序、运转流程、办理时限、答复原则等;规范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和发布时间等;建立保密审查、新闻发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和舆情应对制度等。同时要明确校内责任分工,健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等。已制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学校要根据以上要求进行修订。

  制定(修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时,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完善以章程为核心制度体系的通知》(鲁教法函〔2016〕3号)要求,在校内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和合法性审查程序后印发实施。

  四、全面推进高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按照分类指导、分级推进的原则,2016年所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都要在网站首页开设信息公开专栏,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中规定的10大类50条信息,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48号)要求,主动公开有关信息,要做到条理清晰、结构合理、便于检索。已开设专栏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对所公开的信息进一步规范、丰富和细化。

  在信息公开专栏中,要重点做好预决算信息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公开工作。预决算信息公开要符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3〕114号)中8张表的要求;上一学年度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必须于每年的10月31日前在专栏中发布。

  五、强化责任,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办公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主管责任,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单位各科(处)室、院系的相关工作。

  各市教育局请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网站开设的义务教育划片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专栏、教育督导专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栏和全面改薄专栏等4个专栏的链接通过电子邮件报我厅办公室(格式见附件)。各高等学校请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将制定(修订)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寄我厅办公室;同时将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链接通过电子邮件报我厅办公室。

  我厅将适时通过调研、抽查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进行督查,对不能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市和学校,将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

  联系人:孙文珂,联系电话:0531-81676711,电子信箱:swk@sdedu.gov.cn,通信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山东省教育厅810房间,邮政编码:250012。

                                                                                       山东省教育厅

                                                                                      2016年6月12日

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
2016-06-17 【浏览字号: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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