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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的通知
2013-10-25 【浏览字号: 来源:省教育厅网站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的通知

 鲁教办发〔20137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和信息的沟通传递作用,主动、有效地为全省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的有效机制

1. 充分认识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规划,统筹安排。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政治敏锐性,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讲好教育故事,传播好教育声音。

2. 加强对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把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和完善工作会议制度,研究制订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的整体规划,就教育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及舆论引导等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要善于运用新闻宣传的导向作用,善于运用信息来交流和指导工作、辅助决策。各单位在研究工作、制定政策和召开会议时,要同时把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统筹规划和安排部署,一并抓好落实,以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各地各校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新闻宣传、舆情应对、信息报送等工作。选配政治敏锐、政策观念和事业心强、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和文字水平较高的同志专职从事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为他们提供工作便利和条件保障,如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列席或参加重要工作会议、掌握相关信息等,支持和鼓励他们创造性开展工作。加强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的交流和研讨,运用激励机制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新闻宣传与信息知识的学习、研究和培训,不断提高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3.充分依靠各方面力量,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加强与省委、省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对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的支持、指导;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联系,定期通报教育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积极争取媒体对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教育系统内要加强联系与合作,建立相互协调、运转高效的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联动机制,构建全省教育“大宣传”格局。

4.不断改进教育新闻宣传手段,创新教育新闻宣传形式,提高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有效性。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见面会、媒体恳谈会,组织新闻采访团,约请专家解读,提供新闻通稿、新闻背景材料,接受记者采访,提供采访线索,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回应网民关切等有效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即时、开放地做好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新闻宣传的整体效应。

5.高度重视网络媒体,切实加强新媒体背景下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充分认识到网络、手机等新媒体迅猛发展,舆论生态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面对全新的舆论环境,要主动适应、顺势而为、趋利避害。积极协调各大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社交网站等,利用网络媒体的优势,畅达教育新闻与信息渠道。充分发挥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门户网站的主导作用,及时、全面、准确地传递教育信息,权威发布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要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努力掌握网络教育新闻宣传的主动权。

二、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积极主动地做好教育正面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

 6.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要紧紧围绕全省教育工作大局和各单位的中心工作,认真研究、遵循教育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规律,不断扩大教育新闻宣传的覆盖面,丰富教育新闻宣传的内容,提高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的质量。要通盘规划年度、月度教育重点工作的宣传与信息方案,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7.突出抓好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的宣传。树典型,出精品,是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着力点。各地各校要把典型报道作为教育新闻宣传的一项重点,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升新闻敏感意识、策划意识、高端意识和联动意识,组成专门工作团队,有计划、有步骤组织有重大影响的采访报道活动,努力打造一批宣传效果好、影响力大的教育宣传品牌。要以典型报道为抓手,挖掘推出一批重大工作典型,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全省教育系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加快全省教育改革发展步伐。要着力宣传教育第一线和各个工作领域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深入挖掘,精心打造,塑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的在全国有影响的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

8.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教育政策解读工作。教育政策关乎千家万户,要及时准确地对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决策、政策进行解读,增强教育工作透明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有效地发布教育政策信息,主动答疑释惑、说明情况,增强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在发布重要文件和出台重要政策时,要对政策内容进行及时全面准确解读;要密切关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教育政策问题,充分发挥网站平台和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主动公开,积极传播。

9. 高度重视教育舆情应对工作。教育是民生之首,社会关注度高,做好热点舆情、重要舆情应对工作,对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意义重大。要按照“事要解决在本地(校)”的要求,热点、重要舆情涉及的单位或学校,是舆情应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舆情应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有效的舆情应对工作规程,重大舆情要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宣传等部门通报。

10. 切实做好教育舆情应对工作。要客观准确地分析媒体和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努力掌握话语权和主导权,引导理性表达,把各种不良影响降至最低。凡出台重大的关乎民生的政策或举措,要提前做好舆情风险研判,有效地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强分析研究,安排专人跟踪、搜集、分析与本地本校相关的教育舆情,做好日常舆情监测。要密切关注重要舆情、热点舆情发展态势,积极组织力量研究制订应对工作方案。要根据舆情传播特征,有针对性地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通稿、接受媒体采访、开设官方微博等方式进行有效应对。要高度重视、主动利用微博、手机微信、短信等新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高效有序地做好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 

11. 实行归口管理制度。省教育厅办公室负责制定全省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和协调安排省教育厅的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教育厅向上级报送政务信息,向社会或媒体发布教育新闻,实行归口管理,由厅办公室统一协调并与有关处室、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12. 实行新闻发布制度。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定,省教育厅出台的政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重大教育事件等要及时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发布。以省政府新闻办名义举行新闻发布会和教育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原则上由我厅新闻发言人、厅领导或委托有关负责人作为主发布人,厅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落实。各地各校也应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相应的新闻发言人制度,积极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13. 实行统一安排采访和新闻稿件把关制度。省教育厅办公室安排、组织的重大采访活动,各单位应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凡媒体记者到省教育厅进行的采访活动,由厅办公室统一安排和接待,一般由分管厅领导或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采访,借调帮助工作的人员不得接受记者采访。凡未正式发布的政策及有关文件,特别是涉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未经厅办公室审核把关,一律不得对外发布,也不得向新闻媒体提供相关材料。严格执行新闻稿件把关制度,中央和省领导参加我省教育方面的重要活动、我省出台有关教育重大政策等,需要媒体报道时,应以审核后的新闻通稿为准。

14. 实行政务信息报送制度。政务信息在上传下达、沟通情况、辅助决策、指导工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各地各校要及时准确地向省教育厅报送相关教育政务信息。报送内容包括: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与教育部门密切相关的重大社情民意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重点工作推进中的典型经验、特色亮点、存在的问题、难题及建议和对策;上级部门约稿要求报送的政务信息等等。向省教育厅报送的信息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报送途径以教育厅网站报送平台为主,也可采用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以教育厅名义制发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执行过程中的重要动态等政务信息要及时整理报送,重要政务信息由厅办公室通过专用报送平台报送至省委、省政府、教育部等上级部门。

15. 实行信息量化管理和通报制度。省教育厅对各单位的信息工作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和季度通报、年度通报制度。信息目标考核作为各地各校主办部门评先树优的重要量化指标,信息工作不达标者一票否决。对漏报、匿报、虚报重要工作信息而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和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按照以上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办法,采取有效措施,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全省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的新局面。

 

 

山东省教育厅

201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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