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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03-27 【浏览字号: 来源:
市政府法制办: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以贯彻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依法履行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强化依法治教工作措施,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取得新进展,为潍坊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政府教育管理职能

  1.优化行政执法流程,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不断优化行政许可流程,通过编写办事指南、制订办事流程图为群众提供直观、周全服务;通过简化流程、缩短办件时限、逐步实施“互联网+审批”等措施为群众提供简便、快捷服务。二是对教育行政执法流程进行进一步优化,明确岗位职责、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和监督制约措施,促进教育行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深化服务内涵,提升惠民服务影响力,引入“互联网+惠民服务”理念,设计开发了“惠民服务网络平台”,启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为群众足不出户、方便快捷的提供各类服务。全面梳理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梳理出公共服务事项26项,需提交盖章、证明类材料13项,出具盖章、证明类材料6项,组织完成服务指南编制15项,圆满完成了我局公共服务事项梳理任务,全年办理服务类事项7.5万余件。

  2.开展自主办学试点,构建现代学校制度。为进一步激发和释放学校办学活力,构建完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在前期试点基础上,2016年继续扩大试点学校范围,确定了66所学校进行自主办学试点。结合试点工作,我局与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学校自主管理权限清单制度试点的通知》《推进依法自主办学工作评价办法》,进一步明确学校自主管理的权责,从构建学校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工作推进机制等多个维度开展自主办学评价,试点学校实行动态管理,评价结果列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教育工作综合督导。

  3.强化教育随访督查,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一是通过建立违规办学双月通报制度和随机督查制度,对全市中小学校办学行为进行有效监控和指导,使学生学业负担过重问题、学生在校时间过长问题、教师有偿家教问题等得到了有效解决。二是针对社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先后印发《进一步加强民办中小学办学行为监督管理的通知》、《民办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评估方案(试行)》、《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无证办学促进民办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的通知》,开展了全市民办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并向各县市区政府反馈督导意见,对存在违规行为学校,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一是我市将依法治校作为学校管理的底线要求,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校评估体系和考核办法,积极推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目前,我市已有60%以上学校被评为“市依法治校示范校”,45处学校被评为“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诸城龙源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二是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学校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全市中小学校基本实现“一校一章程”。

  二、不断完善教育管理制度体系

  1.完善工作机制,构建良好依法治教环境。一是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梳理教育局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理清职责边界,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履好职、尽好责,做好省教育厅2项下放事项承接工作。目前,我局共有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检查11项。印发《教育局机关工作“五统一”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归口管理制度。二是积极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印发教育局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依法行政监督,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印发《直属单位、学校必须集体研究的事项清单》,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廉政建设。

  2.规范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机制。一是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加强答复工作审查力度。接到被申请人行政复议书及证据材料后,局负责科室召集案件承办人员,对涉案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复查。对被申请人答复格式是否规范、是否如实提供证据依据等方面进行审查讨论,并根据讨论结果提出处理方案。二是推动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将行政诉讼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规则,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3.积极推动教育立法,保障教育健康发展。一是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我局起草了《潍坊市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管理条例》并向人大申报,列入我市首批地方性立法项目。《条例》对加强中小学校规划建设,特别是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用地等做出明确规定,为优化我市教育布局,有效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破解中小学大班额等问题,提供法律保障。二是逐步建立专家顾问咨询制度和公开听证制度,依托高校和律所等法律资源通过购买服务开展第三方立法起草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4.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一是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规定,完成了《潍坊市教学基本规范(试行)》《潍坊市职业院校专业兼职教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合法性审查和登记备案工作。二是对规范性文件及目录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按季度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管理、统一发布要求。三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超出有效期、不再适用或上位法做出调整的进行清理核销或修改,对符合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按规定重新确定有效期。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对中考招生、制定规范性文件、教育综合督导方案、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重大决策通过举行听证会、专家咨询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努力推进决策科学、合法、有效。落实行政决策必经程序,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了进一步推动教育决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降低行政决策风险,我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合同,协助我局处理部分法律事务,并为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  四、健全行政执法机制

  

  1.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资格证件自查清理工作。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主体资格开展自查清理,确定30项执法事项,执法主体统一集中在市教育局。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按规定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年审和注销工作,搜集整理法律资料汇编和题库,组织17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测试。

  2.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工作。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规定及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要求,我局于10月对执法案卷开展了2016年前三季度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整理,针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结论合法性及案卷材料完整性等开展自查,总体情况良好,所有案件执法范围适当,法律适用正确,材料齐全,认定事实清楚,案卷制作比较规范。

  3.加强审批事项事后监管。按期开展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年检工作,指导督促县市区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年检,落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信用评价工作,实现审批事项事后监管全覆盖。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

  1.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对教育局工作职能、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等全面公开,对规范办学的政策文件、办事程序等进行公示,对群众关系密切的教育收费标准、招生、教师招考、教师资格认定等办事程序重点公开。

  2.做好收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减免政策等信息,加大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公开力度。

  3.全面推进学校信息公开。扩大公办学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招生政策的解读,严格执行中考加分等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工作程序及审查结果等公示制度。

  4.做好家庭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公示工作。通过报纸、电视、杂志、网络等多渠道展开宣传,让广大市民了解相关政策,大力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帮困助学体系,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助学工作,不让一个贫困家庭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确保每一个贫困学子平等享受受教育的权利。

  六、强化矛盾防范和化解工作

  1.畅通投诉渠道,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为及时解决群众教育困惑,回应社会关注,建立了市、县、校三级惠民服务网络,实现惠民服务触角的延伸,有效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潍坊电视台议事厅《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节目介绍了我市三级惠民服务机构便民、利民、惠民举措。目前,全市已建成17个县级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和1912个校级惠民服务站。

  2.提高政策法规普及率,提升服务质量。2016年印发了《学校惠民服务站惠民服务清单》、《关于推行教育惠民公示牌制度的通知》和《潍坊市教育惠民服务工作三级回访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提高了便民、惠民服务水平,做到市民来电“件件要落实,事事有回音”。今年以来,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共答复群众咨询9000余件,受理查处群众投诉1100余件,发布群众需要的信息1000余条。

  七、全面提升干部、师生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

  1.健全集体学法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我局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和完善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要求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法律学习,每季度组织一次机关工作人员集体学法,努力提高机关干部的法治意识和决策能力,真正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在每周一次的集体学习中通过安排机关干部以案释法,邀请纪委、司法等部门专家、法律顾问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推动机关干部学法用法,提升机关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市普法网在线考法测试,通过率达到100%

  2.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一是按照国家规定,将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程,做到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使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化、经常化,实现法治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二是为实现全科育人,2016年我局制订《潍坊市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方案》,指导各学段加强学科教学与法治育人的融合,将法治教育内容有机融入到学校教育的各个学科、各个环节,分层次、分阶段,适时、适度地开展中小学生法治教育。

  3.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一是深入推进法律进校园活动。各中小学结合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采用案例解析、演讲、征文比赛、“模拟法庭”、主题班会等体验式、参与式教学手段,开展中小学生法治教育,让学生在参与、互动和思辨中提升法治素养。二是加强宪法宣传教育。11月份印发通知在全市中小学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和“国旗下讲宪法”主题活动,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我市有3名同学获得全省宪法演讲比赛二等奖,三是与团市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意见》《关于在全市开展“流动励志学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开展送法入校,案例释法等巡回讲座,通过正面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宣传等形式,提升青少年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四是积极利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资源,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国首届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中,我市23万名中小学生参加初赛 ,10万名学生进入复赛,市教育局获得杰出组织奖,为全国27个获此殊荣的地市级教育部门之一。在全国第二届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大赛中我市多个作品获奖。

  4.巩固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网路。充分利用家庭教育宣传活动和全市1200所家长学校,加强家长对法律常识和教育知识的学习,提升家长教育水平,为青少年学生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开展“大手拉小手”、学生“带法回家”、“我与父母同学法”等普法实践活动,使学校教学生、学生带家长、家长带社会,共同增强法律意识,让家庭成为法治教育的主阵地。

  八、不断加强依法治教工作的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教育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制订全市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教实施意见,定期研究普法宣传和依法治教工作。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等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为法治化建设提供机构保障。

  2.狠抓督导落实。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落实,要求各科室、直属单位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措施,作为全面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观念,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大力提高校长的依法治校能力。为了加强校长依法治校能力,增强校长法治思维和擅于运用法治方式管理学校的能力,在7月、8月和12月分别开展了全市中小学校长全员培训和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以提升学校管理队伍的法律素质,更好的推动依法治校工作。同时,市县两级教育部门把校长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校长职级认定、选聘任职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依法治校情况作为评估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纳入考核。

  4.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适应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调整需求,在学校核定编制内,推动各学校配备12名专任或兼任法治教育教师。通过山东省教师教育网远程研修平台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法治培训,每位教师完成了4课时的法治培训,切实提高了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认识,提升法律素养。继续加强中小学校法治校长队伍建设,2016年通过推荐、培训、考试等为全市中小学校选聘法治校长786名,每学年至少邀请法治校长开展2次集中授课活动,通过案例教学、情景教学等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工作大局,加快国检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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