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由初中学校认定。分为A、B、C、D四等;其中A等占学生总数的30%(部分初中学校奖励不超过3%的A等指标),B等占50%,D等严格控制。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当于一门学科,直接纳入高中招生录取,并与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等值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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